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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法院指导康华社区制定婚姻家庭类居民公约 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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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2 09: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泰无私 于 2025-4-22 09:10 编辑

4月18日下午,姜堰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妇联、天目山街道在康华社区举办“以法为基议公约,用心守护幸福家”妇女议事活动。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潘晓红,区法院党组副书记赵亚娟,区妇联副主席熊雪梅,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艳,天目山街道副主任王轶等出席活动。


活动由姜堰法院副院长薛艳主持。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片《让爱回家》。该片通过真实案例展现家庭矛盾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强调家庭和谐在儿童成长中的关键作用。

随后进行的妇女议事环节,开发区法庭员额法官王雯结合审判实践,围绕高额彩礼、子女抚养费争议、遗产继承等家事纠纷典型案例展开解析。与会代表结合社区治理实际,就婚姻家庭规范纳入居民公约的可行性展开讨论,最终通过举手表决形式形成康华社区居民公约修订建议。

开发区法庭庭长钱少林在总结中表示,居民公约制定需严格遵循法律原则,注重社区治理实效,开发区法庭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创新,为基层治理提供司法保障。

议事活动结束后,康华社区党委书记章美玲为王雯法官颁发“社区法治主任”聘书。王雯表示将切实履行职责,协助社区推进公约落实,促进法治实践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潘晓红指出,妇联组织要强化基层调研,精准把握社区治理痛点;深化与司法机关、社区的协作机制,提升矛盾化解效能;创新公约宣传方式,通过社区阵地、新媒体平台等载体扩大公约影响力,推动公约落地见效。
姜堰法院党组副书记赵亚娟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妇女群体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居民公约的完善是社区自治的基础工程。法院将通过搭建更多自治平台,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为妇女群体发挥作用提供法治保障。

下一步,姜堰法院将继续深化“民主+法治”基层治理模式,通过全过程参与居民公约制定、实施、监督,推动居民公约从文本规范向行为准则转化,最终形成“约治融合、法治生根”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楼主| 发表于 2025-4-22 09: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法院将通过搭建更多自治平台,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为妇女群体发挥作用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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