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共享赋能“四项机制”简明问答 姜堰数据局
为加速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推动社会治理由“人治”向“智治”转变,近日,区数据局制定印发《泰州市姜堰区公共数据共享赋能“四项机制”(试行)》,并就公共数据共享赋能“四项机制”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一、公共数据共享赋能“四项机制”指的是什么?
公共数据共享赋能“四项机制”,是为贯彻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江苏省数据条例》《泰州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加快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公共数据共享赋能,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而制定的机制,主要包括“归集更新”“筛查比对”“数据共享”“AI智能分析”四项机制。
二、“归集更新”机制包含哪些内容?
“归集更新”机制主要从目录范围、归集渠道、上传格式和更新时间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一)明确目录范围
区数据局牵头梳理《基层比对事项需求清单》(简称“需求清单”)和《高使用价值公共数据目录清单》(简称“数据清单”)。
(二)明确归集渠道
上级数据回流:区数据局与上级数据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高效回流通道,将结构化数据精准回流至姜堰区。
本级数据上传:各责任部门落实数据上传及动态更新责任制,数据局做好相关功能支持,部门将自建系统数据推送至公共数据平台,无法推送的可通过部门前置库上传。
(三)明确上传格式
各责任部门按编制目录的数据结构上传数据,严格审核把关,区数据局建立数据质量评价机制定期评估。
(四)明确更新时间
各责任部门根据“数据清单”规定的时间周期及时更新目录数据,确保时效性。
三、“筛查比对”机制下,部门有需求该如何申请?
部门梳理数据赋能需求场景和类型后,填写《协助开展公共数据筛查比对的函》,提交至区数据局。区数据局分析研判并制定解决方案,按需求清单规定周期完成比对后反馈结果。
四、“数据共享”机制中,申请共享数据的流程是什么?
(一)提出需求
需求部门经本部门首席数据官同意,填写《公共数据需求申请函》,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交。
(二)分析共享
区数据局分析后,对已收录数据,10个工作日内明确共享方式或出具《公共数据不予共享说明》;未收录数据,会协调数源部门10个工作日内补录归集。
(三)获取使用
同意共享后,可通过专属前置库调取,或通过自建系统提供政务网IP等信息由平台定期推送。
五、“AI智能分析”机制能直观呈现哪些内容?
(一)生成政务信息化系统年度资源消耗热力图,标识资源占用情况。
(二)生成“数据新鲜度”“数据活跃度”“数据标准度”展示图,监控数据更新、使用及质量情况。
六、有数据筛查比对或者数据共享的需求怎么申请?
申请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数据局314室
联系电话:0523-88108282 申请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数据局3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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