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 发表于 昨天 09:36

【姜堰区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帮助老人解决难题


车祸后,肇事者的救命钱遭遇冻结

泰州姜堰: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帮助老人解决难题

       一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让两位老人的生活都蒙上了阴霾——孙奶奶被撞伤,而撞伤她的钱大爷则因强制执行被冻结了他与患病儿子唯一的生活来源即特殊救助资金账户。日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帮助两位老人解决了各自的难题。钱大爷对检察官说:“银行卡能用了,我们爷俩的日子总算又回归正轨了。我正在找活干,想多攒点钱,把欠孙奶奶的赔偿款慢慢还上。”

       2020年9月,年近古稀的钱大爷驾驶电动三轮车不慎撞伤了83岁的孙奶奶,致其九级伤残。作为责任方,钱大爷当时仅能垫付少量医药费,法院判决钱大爷还需赔偿孙奶奶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钱大爷只陆续支付了6000元。无奈之下,孙奶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部门依法冻结了钱大爷名下的银行账户,并扣划了账户内仅有的3000余元存款。2024年5月,因查实钱大爷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钱大爷年老体弱,与独子小钱共同生活。小钱患有严重的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依赖老父亲照料。父子二人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低保补助、护理补贴等社会救助资金维持生计,这也是父子俩日常开销、医疗用药等刚性支出的唯一指望。接收救助金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钱大爷父子二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今年1月,姜堰区检察院在开展涉困境老人民事案件专项排查工作中,了解到该案线索。该院民事检察部细致了解钱大爷的家庭状况及被冻结账户内的资金性质后,决定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特殊救助资金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和生活保障性质,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应予保留的生活必需费用。”承办检察官表示,在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每一笔钱都是钱大爷父子二人的基本生存保障,必须依法予以保护。

       今年5月13日,姜堰区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执行部门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协商,依法对钱大爷的特殊救助资金账户予以解冻,保障其基本生存权。

       同时,承办检察官深知事故纠纷导致两位老人都深陷生活困境,一方面,钱大爷亟须解冻账户维持生计;另一方面,孙奶奶因事故致残,后续治疗和护理仍需持续开销,且其老伴也常年卧病在床,家庭负担沉重,尚有10万余元赔偿款未能执行到位。

       为尽快帮助两位老人摆脱困境,承办检察官登门看望了孙奶奶,耐心地向老人解释了钱大爷极其特殊的家庭状况,以及国家法律关于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费用的明确规定。尽管自己生活同样艰难,孙奶奶听后表示理解,感慨道:“我知道他也难,都不容易啊……”

       承办检察官积极为孙奶奶寻求救济途径。考虑到其因案致残、家庭困难且债权未兑现等实际情况,检察官将她的情况作为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相关部门。随后,司法救助金被及时送到了孙奶奶手中,为她后续的治疗和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持。

      日前,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对钱大爷的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父子二人的生活终于重归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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