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无空 发表于 2022-1-19 17:26:09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市民朋友:您好!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姜堰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如下:新通扬运河以南、328国道以北、溱湖大道(双登大道)以东、229省道以西所形成的区域。禁放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大,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700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禁放规定被处罚的,将通报纪检监察机关。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且能够确定违法燃放行为人,经查证属实的,由接受举报的执法部门,对举报人视情奖励200元至500元。
全区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泰州市姜堰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顶美画廊 发表于 2022-1-20 08:50:54

好。


































泰无私 发表于 2022-1-20 10:35:54

全区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泰无空 发表于 2022-1-20 11:44:28

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泰无空 发表于 2022-1-21 18:13:06

大家自觉遵守

姜溱 发表于 2022-1-24 09:15:17

禁放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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